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0101-2013 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的术语定义、分类和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醇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名义线密度为1.00 dtex~3.00
dtex的聚乙烯醇水

溶短纤维,其他规格的产品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91.1 纺织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

GB/T 3291.3 纺织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3部分:通用

GB/T 4146.1 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

GB/T 6503 化学纤维 回潮率试验方法

GB/T 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334 化学纤维 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 14335 化学纤维 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GB/T 14336 化学纤维 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GB/T 14337 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338 化学纤维 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339 化学纤维 短纤维疵点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91.1、GB/T 3291.3、GB/T
4146.1界定的以及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批 product lot

指原料、化工料、辅料、工艺条件、产品规格相同、连续生产的产品批。

3.2

test lot

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为检验连续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设置的批号。

3.3

溶断温度 water-breaking temperature

纤维束在规定负荷下,在水中受热完全断裂时的最低温度。

GB/T 30101—2013

3.4

热水不溶物 insoluble substances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纤维在热水中未溶解的部分。

4 分类和标识

4.1 分类

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按溶断温度范围进行分类。

示例 1: S-8;

2:S-9;

"8"代表溶断温度在76℃~85℃;"9"代表溶断温度在86℃~95℃。

4.2 标识

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的标识由下列部分组成:

style="width:7.6in;height:2.00694in" />

示例 :85℃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标识为 S-8。

5 要求

5.1 产品分等

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低于合格品的为等外品。

5.2 性能项目和指标值

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的性能项目和指标值见表1。

1 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要求

项 目

指 标

S-8

S-9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线密度偏差率/%

±6.0

±7.0

±8.0

±5.0

±5.0

±6.0

长度偏差率/%

±6.0

±7.0

±8.0

±5.0

士5.0

±6.0

溶断温度/℃

76~85

86~95

断裂强度/(cN/dtex) ≥

3.8

4.5

断裂伸长率/%

M±3

M±4

M±5

M±3

M±4

M±5

卷曲数/(个/25 mm) ≥

3.5

热水不溶物/% ≤

0.05

0.06

0.08

0.04

0.05

0.06

GB/T 30101—2013

1 ( 续 )

项 目

指 标

S-8

S-9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疵点/(mg/100 g) ≤

10.0

15.0

20.0

注1:本表中的"%"为质量分数。

2:线密度偏差以名义线密度为计算依据。

3:M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通则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GB/T 6682
的三级水。调湿和试验用

标准大气按 GB/T 6529 规定执行。

6.2 取样

取样按GB/T 14334 规定执行。

6.3 线密度试验

按GB/T 14335 规定执行。

6.4 长度试验

按GB/T 14336 规定执行。

6.5 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试验

按GB/T 14337 规定执行。

6.6 卷曲数试验

按GB/T 14338 规定执行。

6.7 热水不溶物试验

按附录 A 规定执行。

6.8 溶断温度试验

按附录 B 规定执行。

6.9 疵点试验

按GB/T14339 规定执行。

6.10 回潮率试验

按GB/T 6503 规定执行。

GB/T 30101—2013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验项目

表1所规定的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试验方法按本标准第六章规定执行。

7.1.2 组批规定

同一规格的产品原则上以同样机台每班或每天连续生产量组成一个检验批。如需另行组批,应在

取样前确定。

7.1.3 取样规定

各性能项目取样按GB/T 14334 规定的取样方法执行。

7.1.4 综合评定

各性能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 GB/T 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规定性能项目指标的极限数

值比较,评定每项等级。最终以检验批中性能项目中最低项的等级定为该产品的等级。

7.2 复验规则

7.2.1
批产品到收货方时应及时检查批号、规格、件数与货单(或外包装标识)是否相符。如因运输、保
管等原因影响品质时,应查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7.2.2
收货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原则上可在货到一个月内向生产厂提请复验,也可与生产厂协
商提请第三方复验。

7.2.3 检验项目:同7.1.1 规定。

7.2.4 组批规定:按原生产批组批。

7.2.5 取样规定:性能项目试验按 GB/T14334
规定采用包装件取样方法,抽样检验。

7.2.6 复验评定。

7.2.6.1 按7.
1.4评定,高于或等于原等级则判为符合,低于原等级则判为不符合。

7.2.6.2
复验时公定质量差异不超过1%时,发货质量不需修正,超过1%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7.2.7 公定质量计算。

复验时按GB/T 14334
规定称取和计算批产品包装件的净质量,并按式(1)计算公定质量:

style="width:2.13328in;height:0.62678in" /> (1)

式 中 :

mi— 批产品包装件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 ——批产品包装件公定质量,单位为千克(kg);

R 。— 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的公定回潮率,其值为5%;

R — 实测回潮率,%。

8 标 志

8.1 包装件应以醒目的颜色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等级。

8.2
生产者的识别标志:如商标、生产企业名称、批号、包号、净重或毛重、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详细

GB/T 30101—2013

地址等。

8.3 包装上应有防潮、小心轻放等标志。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包装

9.1.1
包装材料及包装质量应保证纤维不受损伤。包装完整,纤维不裸露,并用包装带捆扎实。

9.1.2 不同规格、批号、等级的产品应分别包装。

9.1.3
每包质量(净重或毛重)与规定质量的差异应不超过±0.5%,如用户另有要求,可不受此限。

9.1.4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单。

9.2 运输

运输中应采取防潮、防雨、防晒、防污损等措施,不应损坏外包装。

9.3 贮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内。

GB/T 30101—2013

A

(资料性附录)

热水不溶物试验方法

A.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热水不溶物的测定。

A.2 原理

纤维试样溶于水中,在规定温度条件下恒温5 min,
过滤;不溶物恒重、称量。不溶物的质量与试样

的质量之比所得的百分数,表示纤维的热水不溶物含量。

A.3 仪器和工具

—— 温度计:100℃,最小分度值0.1℃。

——加热装置:可调节升温速度。

— 分析天平:最小分度值0. 1 mg。

— 烘箱:能保持105℃±2℃。

——烧杯:2000 mL。

府绸:或相当材质。

—— 溶剂抽滤器(或其他过滤装置):2500 mL。

—— 真空泵。

A.4 试样制备

A.4.1 按 GB/T 14334 规定取样,进行适度开纤。

A.4.2 称取纤维试样10 g, 精确到0.01 g。

A.5 试验步骤

A.5.1 将府绸放在抽滤装置上,安装好抽滤装置,用1000mL 热水(S-8 为 8
5 ℃ ,S-9 为95℃)冲洗,抽

滤,取下府绸,放入105℃±2℃的烘箱中烘至恒重,冷却,称量,精确至0.1 mg。

A.5.2 将上述处理后的府绸放在过滤装置上,安装好抽滤装置备用。

A.5.3 在 2 0 0 0 mL 烧杯中加入1000 mL
水,置于加热装置上加热,当水温升至规定温度(S-8 为

40℃,S-9
为50℃)时,将制备好的试样放入烧杯中,搅拌并继续加热,升温速度控制为1℃/min。

A.5.4 当温度升至规定温度(S-8 为 8 5 ℃ ,S-9 为95℃)时,恒温5 min。

A.5.5 将300 mL 热 水(S-8 为 8 5 ℃ ,S-9
为95℃)倒入过滤装置中,抽滤,同时趁热将试液(A.5.4) 倒

入过滤装置中。抽滤完后迅速用1000 mL 热水(S-8 为 8 5 ℃ ,S-9
为95℃)冲洗,抽滤。

A.5.6 取下府绸,放入105℃±2℃的烘箱中烘至恒重,冷却,称量,精确至0.1 mg。

GB/T 30101—2013

A.6 结果计算

热水不溶物以质量分数 w 计,数值以百分数(%)表示,按式(A. 1) 计算:

style="width:2.42671in;height:0.56012in" /> … … … … … … … … … …(A. 1)

式中:

w — 热水不溶物的数值,%;

m₂—— 府绸和热水不溶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₁-- 府绸的质量,单位为克(g);

m ——纤维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

GB/T 30101—2013

B

(资料性附录)

溶断温度试验方法

B.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聚乙烯醇水溶短纤维溶断温度的测定。

B.2

纤维束在0.002 cN/dtex
铅锤负荷下,置于水中加热至纤维束断裂铅锤下落,记录铅锤下落时的温

度,表示纤维的溶断温度。

B.3 试剂和材料

警告:使用本附录规定的试剂,要仔细阅读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

— 无水乙醇。

— 甘油。

B.4 仪器和工具

——铅锤:以名义线密度按0.002 cN/dtex 确定质量。

——刻度板:最小分度值1 mm, 材质为玻璃或陶瓷。

—加热装置:可调节升温速度。

——温度计:100℃,最小分度值0.1℃。

——耐压玻璃管:能容纳温度计和刻度板。

— 砂浴。

——铁架台。

B.5 试样制备

B.5.1 按 GB/T 14334 规定取样。

B.5.2 从试样中任取少许纤维,整理后梳理整齐。

B.6 试验步骤

B.6.1
从梳理后的纤维中任取25根纤维,用无水乙醇润湿,合成一束。在纤维束的一端夹上铅锤,绑
在刻度板上,铅锤上边线与刻度板的下端基准线对齐,纤维束的上端绑结线与刻度板的下端基准线之间

的距离为20 mm。

B.6.2
将刻度板固定在温度计上,铅锤与温度计水银球水平正对,放入盛有2/3体积水(水应预先煮

沸、冷却,除去空气)的耐压玻璃管中,将其挂在铁架台支架上,确保其处于悬垂状态。将玻璃管放在盛

style="width:3.11347in" />GB/T 30101—2013

有甘油并置于砂浴加热的烧杯中,用铁架台固定玻璃管。

注:玻璃管不能接触烧杯,同时确保纤维束处于甘油液面之下。

B.6.3 当水温升到规定温度(S-8 为 4 0 ℃ ,S-9
为50℃)后,升温速度控制为1℃/min, 观察纤维的收

缩情况。当纤维束断裂铅锤下落时,记录温度。做5次平行试验。

B.7 结果计算

溶断温度以t 计,数值以摄氏度(℃)表示,按式(B. 1) 计算:

style="width:1.00001in;height:0.6402in" />

式中:

… … … ……… (B.1)

t — 溶断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 单次测试的溶断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n ——测试次数。

以5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结果修约至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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